Saturday, January 16, 2010

记得。忘了。

在这个现实的社会里,人类之间,存在着一种关系。
两者当中,
一者,就是伤害他人的;
另一者,就是被伤害的。
这是事实!

伤害他人的一方,只会了解到自己的需求,想要寻求的解脱而以。
他/她,不曾想过,被伤害的一方,或许,一辈子就带着这个深深的伤口,走到最后。
最后,这个伤口,还是那么深。

身体上,受到伤害,我们有药。
然而,当心灵受到伤害时,又有什么可以让它痊愈呢?

每个人,都抢着要当伤害他人的一者;
因为这样,才能保护自己。

然而,还是有人,是无能为力,毫无选择的。
就这样,他/她被强者伤害了。


突然想到阿妹的“记得”。

“谁还记得。。。”
没错,谁还记得呢?
如果记得,那又能怎样呢?
就算,伤人者清楚知道自己伤害了他人,他/她,又可以怎样呢?
因为,这是当初他/她的决定。

当他/她决定走出这一步,他/她,是知道的。
知道这个会给对方带来的伤口,伤害是有多么大,多么深的。

然而,他/她还是做了。
因为,他/她选择当伤害他人的一者!

他/她,已经忘了当初记得的一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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